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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  032847231/201710-00394 名  称:  关于丁兆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生成日期:  2017-08-07 发布机构:  贵池区人民政府(办公室)
组配分类:  政府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:  劳动、人事、监察
文  号:  贵政秘〔2017〕215号 语  种:  中文
关 键 词:  关于丁兆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内容概述:  关于丁兆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生效日期:   废止日期:  

关于丁兆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贵池工业园区、前江工业园区、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,区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经区政府研究,决定:

丁兆庆同志任区建设工程开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(正科),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、主任科员职务;

徐志武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(正科),免去其区建设工程开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、主任科员职务;

叶正林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;

张国信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;

郭文平同志任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副主任科员,免去其区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、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;

李小明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;

佘青松同志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王清波同志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;

刘根菊同志任清风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;

汪益兵同志任梅龙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;

吴庭宇同志任梅龙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,免去其梅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;

吴利平同志任清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,免去其里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;

黄永刚同志任清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;

杜宇玲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,免去其清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;

陈青同志任清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;

魏科胜同志任梅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;

吴文庆同志任梅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梅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职务;

徐权福同志任梅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免去陈三元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
免去章承秀同志的清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职务;

免去史政良同志的梅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;

免去施胜虎同志的梅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。

 

 

2017年8月7日